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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基地(试点)的通知

时间:2016/5/25 来源: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

【201604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民健康、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服务的能力,引进力量增强全民健康素养、医养结合预防疾病的能力,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发挥引导有序参与生殖健康咨询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中心关于实施《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继发〔2015〕0901号)中在全国培训20万生殖健康咨询师的目标,做为工程支持单位的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和队伍职业化建设,遴选部分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机构)建立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建立培训基地。

  二、遴选范围

  各级大、中专院、校;生殖健康相关企业;各类培训机构等相关。

  三、基本条件

  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满足培训工作所需的固定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三)具有培训工作经验,有一支相对稳定、教学经验培训师资队伍,能够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课程,按照生殖健康咨询师国家标准进行培训。

  四、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经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专家评审,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综合评审,通过审核、确认的单位,由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颁发“培训基地”标牌,并在工程官方网站及研究院网站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基地是为生殖健康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的重要场所。
  (二)培训基地每年底前要将工作总结和培训情况报送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每年专家小组将对培训基地进行一次评估,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备案,并公布。
  (三)请各地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提交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
  
  附件: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培训基地申报表

 

  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
  2016年4月5日

 

  联 系 人:任保森 王振博
  联系电话:010-8258270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金辉国际201-202室北京卫计美联生殖医学研究院(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06
  电子邮箱:82809097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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